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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今天似乎都认为是看和阅读的。其实诗的表现形式是“吟”“唱”,今天的“歌剧”可称一类。可惜古来的诗词文体传下来了,乐谱却没有传承,而诗词的格律的本质又恰恰是声律,例如京剧的二黄、西皮流水唱词可以任意,调却是都一样,词可以随便改,调是不可改的。即然调没传下来,后来人只能按记忆下来,背颂下来的文字格式熙猫画虎了。
而声律说来只是两个要求:第一是韵,第二是平仄。古人是把平仄规则放在首位的,没有平仄就不要讲诗词格律。
本文着重讲了平仄的规矩,它是由四声(平、上、去、入)来分门别类的。唐代以来的近体诗只分平仄,上、去、入三声统称仄声,后来出现的词则除了分平仄外,有时还须要分辩四声和阴阳,因为词的谐声要协于歌喉,也要按顺管弦。控音谱审音用字。
诗词曲赋这四种形式,诗和赋的格律倒像有些亲戚关系,只是诗真的严谨,赋有一韵到底的,也有隔三差五,也有隔排隔句的。
曲大抵是随词而论。词中流行较广的只分平仄,特别是字数较少的短词不但三仄不拘上、去、入,也可以逢单可平可仄。英雄夸统一,民间之作平仄并不十分严规,而到了文人当权当政时就要求统一了。特别是对四声又有规矩了。唐五代时的词只分平仄,不问四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