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开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综合评估,是有效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内涵和目标的需要;是确保全面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如期实现的需要;是衔接好“二个百年”重大战略的需要;更是强化中央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落实的需要。评估工作应着重从全国和省级两个层次开展,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注重落实新的发展理念,科学设计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按照全国的综合评估要求,根据当地实际做出的决策部署和规划要求,提出覆盖人口、领域、地域的综合标准,对已经达到或尚未达到的目标分别提出评估标准和要求,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评估过程要真正从实际情况出发,确保其客观性、真实性、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