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始于2008年的金融与经济危机因其惊人的蔓延速度而成为这代美国人一生中最为危急的事件。危机是怎么发生的,尤其在已经吸取了1930年代经济大萧条的教训之后?为什么人们事先没有预测出来,以采取挽救措施避免其发生或减轻其危害?可以用什么对策来阻止经济陷入深度萧条?为什么政府和经济学界到目前为止的应对举措如此乏善可陈?所有金融灾难事件及迄今所做的捉襟见肘的挽救努力的根源何在?理查德·波斯纳对这些问题给出了简明的、非技术化的解释。本书并不要求读者预先具备宏观经济学或者金融理论知识。这是一本写给涉猎广博的智识读者的书,它同时也会令专业人士感兴趣。 波斯纳在本书中阐明的事实与缘由包括:从亚洲流入美国的过剩资本以及美联储粗率执行的低利息率政策;企业经理人薪酬、短期收益目标和高风险借贷之间的关系;由低利息率、积极的抵押贷款营销和松懈的监管共同推波助澜吹起的房地产泡沫;美国人的低储蓄率;还有大型金融机构很高的负债资产比率。本书分析了两种基本的危机拯救方案,分别对应于解释1930年代经济大萧条成因的两种理论:货币主义理论,认为美联储放任了货币供给的收缩,因而未能阻止灾难性的通货紧缩;以及凯恩斯主义理论,认为经济萧条是1920年代信贷盛宴、股市暴跌以及随之而来的经济活力螺旋下降的产物。波斯纳结论认为,经济之摆摇动得太远了,应该较为严密地监管美国金融市场。这场灾难的根本原因在于自由市场的系统风险,因此,它可以说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一次失败。
作者简介:
理查德A波斯纳(RichardAllenPosner)先后以生和年级第一名毕业于耶鲁大学英文系和哈佛大学法学院。曾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助理、联邦政府律师、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和讲座教授。1981年出任美国联邦第七巡回区上诉法院法官至今(1993—2000年任首席法官),同时担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高级讲师。
波斯纳是法律经济学的主要创建者之一,他将经济学分析的方法推广到所有的法律领域,为法律经济学的发展和繁荣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此外,他也是“法律与文学”和实用主义法学的领军人物。波斯纳著作众多,辐射广泛,有所谓“一个人的智库”之称;他的法律学术和司法实践重塑了美国的法学和法律。
“他是著述最丰的联邦法官,前无古人。任职上诉法院、仍属最高产的法学家之列,同样前无古人。如果以引证率测度影响力,那么当仁不让,波斯纳是在世的最有影响的法学家。”(劳伦斯·莱西格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