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聚焦数字经济时代数据财产的刑法保护难题,明确数据财产的概念内涵与外延,界定其为主体通过原始取得或继受取得方式获取的相对独立于信息的新型无形财产,可划分为个人数据财产、虚拟财产、加密货币和数据财产产品四种类型,并剖析其特殊性对犯罪行为认定的影响。通过观察现状,指出并分析我国数据财产刑法保护所面临的法益定位模糊、不法行为定性不一、保护对象属性不清、量刑失衡的现实问题及成因。进而,以数据财产属性为起点,构建“权利伞”法益结构,引入利益平衡机制,分别从占有转移行为判断、保护对象甄别、处理者刑事责任认定三方面提出司法建议。针对可能存在的立法漏洞,从刑法总则增设专门条款、刑法分则扩充数据财产类型与拓展不法行为类型两方面提出立法建议,为数据财产刑法保护提供了系统性方案,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