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事物可有动态属性特征的次范畴类别,汉语中用动词直接作定语的V定N中构式来表示。本书从定中结构的粘合与组合形式分别入手,将VN定中构式语义层面上的分别视为语义能指,语用层面上的表达分别视为语用所指,把下位分类类指和上位归类类指视为构式表达的两种基本的能,语义能指和语用所指(指称的实现)并不一一对应。构式类指对象是Ⅴ降格述谓结构中的某个论元,称为构式话题;N是类指对象话题事物动态属性的宿主。构式话题与宿主的领属关系或属性关系侧面的凸显是构式类指分别的决定因素。构式有去范畴化结构与范畴化结构两个源结构,构式的形成是结构形变滞后、语义先行和语用驱动等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