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是一部从雇主组织法视角研究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专著。第一、二、三章研究不同的劳动关系基本模式下雇主组织的法律主体界定、功能及其制度基础,着重于不同社会环境、制度架构下雇主组织法与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之互补性,以及其面对去管制劳动政策的不同应对。第四章回溯了我国近代雇主组织立法、职能及其制度保障,第五、六、七、八、九章结合前四章的理论模型与分析工具,阐述当前我国雇主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时面临的主体、参与机制及参与途径等法律资源有限性问题,并提出若干完善建议。本书强调雇主组织法律保障的系统性建构应以功能性为导向,有重点有区别地逐步推进雇主组织的保障性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