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医学与法学,看似殊途而源远,一般人认为,医为“救死扶伤”,法为“定分止争”。从中国春秋战国时的扁鹊与李悝至现代的白求恩与沈钧儒,从外科医生的操刀手术至法官、律师们的庭审风采,似乎风马牛不相及。然而细心的专业人士发现,远在古埃及的医药卫生法令,古印度《摩奴法典》中的“提倡素食,重罚酗酒”,中国商朝“弃灰于道者断”的条律,标志着医与法居然早就联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文明的进步,医与法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大概是因为“扶正祛邪”与“解悬拯溺”不仅是医道,也是法理,更是白衣天使和法律人的共同天职,甚至难以严格区分孰为医道,孰为法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