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了《人民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本辑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起草人,对上述两个实施办法进行了解读,包括起草背景、总体思路、主要内容及落实《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并重点对全面记录的对象、特别报告事项、过问案件情况必须全程留痕以及信息专库等内容进行了详细阐释,以保障两个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