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作者立足于《物权法》,以我国历次物权法审议稿以及代表性国家或者地区的立法例为背景,将物权法的理论、制度和实践相结合,对物权法中的一些重大争议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论述,不乏深刻的理论思索。
作者认为,物权法肯定了合法财产一体保护的理念,在许多具体制度方面的突破也值得赞赏。但与此同时,对于物权法定原则僵化弊端的克服、社会公共利益的界定、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担保方式的选择等方面的问题,在个别制度设计上仍然略显保守,对于立法过程中某些存有争议的问题采取了暂时回避的做法,对解决制度与现实的矛盾仍然缺乏实质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