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由于夫妻债务是夫妻财产制度的重要内容,完善夫妻债务清偿制度应当从宏观层面上建构科学、全面、系统的夫妻财产制度。然而,在通常情况下,当一个稳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之间的所有权几乎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各方都同对方共享财产和收入,共同维持家庭。
一旦婚姻关系破裂,各方了解财产权的归属和附属权利的归属就十分必要。 因此,本研究以离婚为中心,针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关于夫妻债务清偿制度的立法不足,就离婚时的夫妻债务清偿问题展开深入系统的研究,在借鉴较具代表性的域外民法典关于夫妻财产制度规定的基础上,为规定的基础上,为建构我国夫妻财产制度提出一些较为科学合理的立法建议,并将这些建议草拟成建议性法律条款,形成夫妻财产制度建议稿,作为完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理论支持,以建构符合我国国情的夫妻财产制度,更好地保护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