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住房权,是指公民平等享有不受驱逐的、价格可承受的、适居的、与周边基础服务设施相融合的住房,能够安全、健康和有尊严地居住和生活的权利。为有效实现住房权,国家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义务,其义务主要包括尊重义务、保护义务、给付义务三个不同层次。
为督促国家更好地履行对住房权的义务,应该重点解决住房权国家义务的可诉性问题,其中住房权的国家尊重义务具有绝对可诉性,住房权的国家保护义务具有部分可诉性,住房权的国家给付义务可诉性须分层对待。
在上述分析框架下,通过对境内外有关住房权国家义务履行状况的比较分析,作者发现当前我国在住房权国家义务履行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与矛盾,并针对这些问题与矛盾提出我国保障住房权国家义务的相应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