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试图在专业法哲学、政策法哲学和批判法哲学等法哲学知识形态之外,建构“公共法哲学”的知识形态,并阐发一种“作为转型法哲学的公共法哲学”理论模式。这种法哲学知识形态,以中国现代法律秩序的建构为根本理论关怀,主张以“转型法哲学”的理论模式承载“公共法哲学”的思想立场。
为促进中国现代转型之政治理想(价值理想)与结构化情境(实践约束条件)之间的“反思性平衡”,本书采用“政治哲学建构与社会—历史分析(历史社会学研究)相结合”的研究取径,对“中国(法律)理想图景”(上篇)、转型中国的法治(中篇)与转型中国的正义(下篇),进行了介入性的学理分析或实体性的理论建构。